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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第十一个 陕西取缔P2P网贷业务

3月15日,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《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》(下称:提示函)。

截至目前,注册在陕西省的19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“一个办法三个指引”要求,并均未通过省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。

提示函内容显示,所有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、自愿退出网贷行业,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、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。外省在陕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,所有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

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显示,此前已有山东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云南省、甘肃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等10省市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,而陕西省成为全国十一个全面取缔P2P平台的省市。

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注意到,上述提示函强调,网贷机构停发新标,不影响已签订借贷合同的借贷双方有关权利义务,已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。网贷机构应主动与出借人沟通并定期公告退出进度,积极回应和解决出借人合法合理诉求。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,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将会对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响。

标签: P2P网贷业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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